【48812】一男人私行将自留山林改种柑橘树 不合法占用农用地被判刑

2024-05-19 11:34:59 柚子苗

  正义网宜昌8月18日电(通讯员陈琦)湖北秭归地处长江西陵峡畔,两岸居民以农业生产为首要经济来源,有着悠长的农作物栽培传统。但由于法律意识和资源维护意识的相对淡漠,常有乡民私行将自留山林改动用处。

  近来,经湖北省秭归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梅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5年10月至2019年5月,被告人梅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答应同意的情况下,在其自留山林运用手把锯和弯刀砍伐林木。所砍伐的林木现已或拟作柴禾运用。2018年,梅某某连续将林地中杂草、灌木、树兜铲除,栽培柑橘树,并屡次喷洒农药和除草剂,抑止野生草木繁殖。

  经秭归县林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判定:梅某某所占林地为防护林(亚林种为水土保持林),归于县级公益林,不合法占用面积4400平方米(6.6亩)。梅某某破坏林地植被栽培柑橘树,已构成原有林地植被严重破坏,导致防护林功用损失。

  “我知道砍树要办砍伐证,咱们村是给村里陈述后由村委一致处理,是免费的,所以我根本就没把当回事。”讯问时梅某某如是说道。

  自留山是农业集体化后分给乡民运用和运营的小块山林。不少乡民过错以为自留山便是“自家山头”,能随意砍伐、自由支配。本案中,由于梅某某法律意识单薄,对砍伐自留山树木、改动林地用处需求批阅未给予满足注重,最终导致不合法占用农用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构成农用地很多破坏,构成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

  我国实施土地用处控制准则,依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天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开发、使用、处理、维护在空间上、时刻上进行整体的战略性布局和统筹安排。意图是加强土地使用的宏观控制和方案处理,合理规划使用土地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本案中,梅某某是将林地改种柑橘树,柑橘树仍归于树木,对水土保持存在必定效果,因而承办检察官在案子处理中对梅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构成林地很多破坏”存有疑议,遂要求森林公安对防护林功用是否损失做补偿阐明。

  经比照相邻树林、2016年航拍图片,查询森林资源数据库等材料,承认原林地植被覆盖率较高,具有极端严重生态价值。现林地乔木大部分已被砍伐,原有植物群落遭受严重破坏,并有屡次喷洒除草剂的行为,导致水土保持功用难以天然康复。梅某某所栽培的柑橘树归于单一矮小型经济林木,其生态功用同原有天然植物群落构成的天然森林生态系统没有可比性,不能补偿破坏原有林地植被带来的生态影响。据此,检察官以为本案中梅某某的行为构成了“构成林地很多破坏”。